一、生源范围:
面向青海省四类及以上艰苦边远地区考生招生,具体生源范围以《202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在青招生录取计划及专业目录》中公布的为准。
二、招生专业、计划:
序号 | 生源省份 | 专业代码 | 招生专业 | 招生计划 |
1 | 青海省 | 430108 | 供用电技术 | 60 |
三、 录取批次:高职(专科)提前批次⑧段
四、考生被学校录取后需参加培养单位面试,合格后与培养单位、学校签订培养协议,面试不合格的考生由学校调剂至当年招生的其他相关专业学习。拒签培养协议的按自愿放弃录取资格对待。
五、校企合作定向培养学生在校三年期间培养费用(学费、住宿费、实训费、生活费)由培养单位支付。
六、校企合作定向培养学生三年内修完全部课程取得学历证书。并通过培养单位统一招聘考试,且入职体检合格,根据定向培养协议书协议规定,定向安排到省内生源地艰苦边远、少数民族地区供电企业服务期不少于十年。
七、校企合作定向培养学生在校三年期间如出现转学、转专业、留降级等学籍变更情况,视为违反培养协议行为,并按培养协议相关条款履行违约责任。



